台海网 2008年4月9日
台海网4月9日讯 (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/文 巫芳/图)从前天开始,厦门城管养犬管理执法办收容的狗狗,面向公众接受领养,无需任何费用。宠物收容站共有10只狗可领养,昨天已有一只被领走。
根据《关于收容犬只领养的试行办法》,领养者应当符合3个条件:在岛内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一户只能认养一只,已经养有犬只者不得再认养;应具备爱心、责任心,不得随意虐待、遗弃犬只;接受并协助执法人员在适当时间对犬只喂养情况进行了解及回访。
市民可在城管网站上,查看到10只狗的照片、基本资料、名字、编号等,其中,4只是雄性,6只雌性,其中3只京巴狗、2只哈巴狗、1只日本柴犬、1只可卡、1只腊肠狗、2只混种狗。
领养狗狗走以下程序:先到网上看狗,再拨打电话5158955咨询,如果这只狗没被领养,就带着本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、居住地居民委员会的证明,到东渡公交总站三楼办手续。
宠物收容站可免费领养狗
来源:台海网
作者:佚名
时间:2008-04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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