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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养宠行为需要理解

来源:深圳商报 作者:佚名 时间:2008-04-30 点击:
深圳商报      2008年4月29日



长相有趣的贵宾人见人爱

  深圳目前针对宠物的法律法规只有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。虽说养犬已纳入管理,但其他宠物的管理还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。法律法规的建设跟不上快速膨胀的宠物市场,对日益庞大的养宠人群也没有适当有效的管理办法。

  爱宠物和讨厌宠物两个阵营的市民一直处于交锋状态。

  爱宠物的人认为,厌宠物的人“不懂感情”;厌宠物的人认为,养宠物的人不尊重他人的生活。《养犬条例》出台后,解决了养宠人的一部分烦忧,使大部分黑户犬能够落户,在一定程度上也约束养犬人的行为。

  但目前,深圳宠物类别繁多,除犬类外,还有猫、鱼、鸟、仓鼠甚至蛇等爬行类宠物等,目前它们还是“黑户”,缺乏适当有效的管理办法。

  市民王先生前段时间就遇到这么一件事。在他住的小区里竟有人养了一群鸡,当时正值禽流感高峰期,邻居的鸡经常跑到公共绿地上觅食,鸡粪随处可见,王先生上班路上还得帮邻居赶鸡入院。王先生认为,鸡、鸟在非常时期应有非常处理,相关部门应对此做出相应规定,譬如禁止携带没有包裹合格的鸟笼搭乘交通工具。有关部门还应经常到鸟店化验各种鸟雀粪便,监督鸟商定期对雀鸟进行清洁和消毒。

  据香港媒体日前报道,香港康文署表示,年内将增加4个可供宠物进入的公园。这个消息也启发了不少深圳市民。宠友范先生说,养宠物已渐成普遍现象,市民应接纳这群“宠物市民”。以往,宠物聚会只能在一些宠友家中举办,如在公共绿地举办宠物聚会,会占用公共资源,遭到市民强烈反对。范先生说,深圳宠友应从自身做起,严格规范自己的养宠行为,寻求市民理解,这样才能给宠物们一个更好的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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